据接近证监会人士透露,立信、瑞华、大华等会计事务所被证监会调查,上市部暂停项目材料的受理。
“上市部已经不收他们的材料了,他们在发行部的业务没有受到影响。”他说。
这意味着上述会计师事务所暂时无法处理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业务,仅限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并购重组业务,现金收购业务不受影响;归属于发行部的ipo、非公开发行等融资业务未受影响。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立信被查事涉超华科技。
2017年9月超华科技遭到立案调查,并于12月8日收到广东证监局的处罚通知。
处罚通知称,公司因2014年度利润总额、合并净利润虚增2,770,505.13元,拟被广东证监局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同时相关责任人员也被作出行政处罚。
超华科技2014年年报显示,年报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了审计意见,“我们认为,超华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超华科技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