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点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
研究部巡视员、研究员 孟春
3月25日,新任财政部部长刘昆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8年会上,从全球的视角围绕着央地关系、预算制度、绩效管理和税制改革等方面,认真回顾了40年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之一的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历程,演讲精彩系统全面,亮点纷繁。
刘昆部长指出,财政制度安排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一些现代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看,在其现代化进程中,国家治理体系的演进和完善,都是以财政制度的不断发展为基础的。一国的财政制度必须符合本国的基本国情,适合不同发展阶段的要求,充分考虑历史文化的惯性、要素禀赋的分布、行政体制的特性、地区发展的差异等因素;必须处理好效率和公平、增长和分配、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以及不同层级政府间的财政关系,科学合理配置财政资源,促进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目标。我国也不例外,中国40年来的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通过现代预算制度主体框架的基本确立、税收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和财政体制的不断完善,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有效支撑了我国40年来经济的快速增长。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时代,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刘昆强调今后一个时期,财政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部署,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推动我国经济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首先,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科学规范、良性互动的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是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题中应有之意,对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基础性和支撑性的重要意义。下一步,应当围绕“权责明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总体要求,重点实现教育、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法治化、规范化,充分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发挥出财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增长的“助推器”作用。
其次,加速完善全面绩效预算管理,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一是要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以支出结果为导向,建立起事前绩效评审、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绩效评价的全面绩效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财政资金用在有助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刀刃”上。二是在严厉堵住违法违规融资的“后门”的同时,构建起管理规范、风险可控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实现地方政府融资的阳光化和透明化,保障地方经济有能力、有条件、有潜力转向高质量发展。
最后,发挥“营改增”的正效应,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具有积极成效。一方面,“营改增”促进了企业治理机制和财务管理的优化升级,从而培育了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营改增”有助于企业的减费降税,营造出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2017年全国营改增试点共减税9,186亿元,比2016年增加3,450亿元。未来要坚持税收中性原则,继续扩大“营改增”的减税效应,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