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合一后,简化手续的同时很大程度的造成了一般纳税人的或者打算申请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困扰。那今天我们就网友提的一部分问题进行解答!
1.【问题】
三证合一后,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时,是否还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规定:二、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程序如下:(一)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4号)规定: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第二条第(一)项中所称的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纳税人领取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问题】三证合一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上是否还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戳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4号)规定:一、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时,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上不再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
3.【问题】三证合一后,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上不再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如何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4号)规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据。
4.【问题】
“三证合一”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上还需要加盖“一般纳税人”戳记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4号)第一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时,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上不再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税纳人资格的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