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将通过稳定与提升现有产业、优化创业环境、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及加强困难人员兜底帮扶等系列措施,稳定就业,保持社会稳定。
作为一种扩大就业的有效方式,《意见》鼓励多渠道灵活就业。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允许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企业,通过劳务外包、加盟协作等方式,吸纳更多劳动力就业,从业人员可按规定先行参加工伤保险。平台就业人员购置生产经营必需工具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不单是浙江,5月12日,辽宁省沈阳市印发了《关于优化新业态灵活用工劳动关系服务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出,新业态企业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可以采用劳务派遣等用工方式。未与新业态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业态从业人员,新业态企业可以通过劳务外包、加盟协作和其他合作关系等形式。
各地从政策层面鼓励灵活用工,彰显出灵活用工已上升为国家人力资源战略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事实上,早在疫情开始之前,从去年到今年,从中央到地方,纷纷出台灵活用工相关政策与指导方案:
2020年1月6日,商务部、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要跨界融合、协同发展,鼓励服务外包向国民经济各行业深度拓展,加快融合,重塑价值链、产业链和服务链,形成相互渗透、协同发展的产业新生态。其中作为服务外包的重要用工方式,灵活用工备受期待。
2019年11月4日,浙江人社厅发布《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新业态劳动用工服务的指导意见》,指出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使用非全日制用工的,可以与从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订立口头协议。新业态从业人员在不影响本企业工作任务完成且原单位未限制的情况下,可以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2019年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中,部署加大力度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要求完善新就业形态支持政策,促进零工市场、灵活就业等健康发展,培育就业新增长点。
此次疫情则从多方面加速灵活用工发展。疫情拉动线下终端配送、增强线上社交时间,生鲜电商、物流配送等行业快速发展,人员供应紧张,为人力资源“灵活”流动提供条件;疫情对常规办公造成直接影响,倒逼线上招聘、线上培训以及上线会议等相关产业发展,也为灵活用工相关服务提供技术支持;疫情期间出现的“共享员工”等创新就业方式,也在加速就业结构、用工形式、用人观念等方面的优化提升。根据相关调查,59%的受访群体接受多样化的用工模式。
日前,金柚网研究院出台《2020灵活用工系列专题报告》,《报告》指出疫情不仅激发了企业短期的主动劳动力用工调配,更会推动用工模式多元化加速,目前,关键技术上已可支撑灵活用工,人才策略将采用更加多元的形式。
稳就业是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的托底之举,也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金柚网围绕“人的数字化”打造数字化灵活用工平台,运用数字化技术构建出更完整的人力资源灵活用工整合方案和更为丰富的人力资源服务场景体验,为就业形势稳定和更高质量就业作出贡献,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